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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5年12月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5-12-31 09:29:31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查看:594

  为保障我院2025年12月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关于做好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专业调整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小组

组 长:靳宇倡  肖   柯

副组长:杨小洋  杨   程   陈智勇

成    员:方丹逸  毕翠华  宁文涛   谢  珮

监督电话:84768099(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二、实施总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实施我院的专业调整工作。

三、实施细则

1、请申请转入我院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务必于2026年2月24日上午9:00到2月26日下午14: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我院申请转出的学生也在同一截至日期前进教务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2、2026年2月27日前,我院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并按要求提交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形式及咨询电话。相关考核信息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学生可自行查询。

3、2026年2月28日(拟定)8:30-9:10进行专业笔试,9:20开始分组进行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4、2026年3月6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考核成绩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根据考核情况,学院有权放弃部分录取名额,即在录取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对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低于60分)学生不予录取。教务处将汇总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于本学期放假前正式公布2025级学生专业调整名单。

6、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2026年3月14日-15日来学院报到。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总分40分)+专业面试成绩(总分40分)+英语面试成绩(总分20分)。                                    

 

 

心理学院

2025年12月20日

 

 

 

编辑: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