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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心理学院申请推免的学生成绩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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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启动版)》的要求,心理学院对提交了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的同学的成绩进行了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加分成绩

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 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现对所有提交申请的同学成绩进行公示,成绩如下:

学号

姓名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前三年学业成绩

加分

总评成绩

2019120719

李海燕

93.74

81.88

5(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国赛一等奖)

89.25

2019170138

杨雨露

91.24

86.52


87.46

2019170102

常霖

86.22

87.15


86.96

2019170121

邱露苇

86.08

85.89


85.92

2019170146

赵兴宇

90.64

84.70


85.89

2019170225

宁薛渲

94

83.06


85.25

2019170105

崔歆睿

90.1

84.01


85.23

2019040858

曾榆苏

86.56

84.88


85.22

2019170238

杨艺泓

88.6

83.63


84.63

以上成绩,真实有效,如有同学提出异议,请联系心理学院辅导员老师宁文涛,电话02884767001。

心理学院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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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