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心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生活会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8日
  查看:130
  来源:

        2022年4月14日下午15:30,心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李俊一同志主持,心理学院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李俊一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细则,他详细介绍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学习并了解《条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后李俊一从《条例》总则、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李俊一强调,高校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最后李俊一带领大家详细学习了党组织的工作原则、组织设置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全体党员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image.png


image.png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肖柯 宁文涛